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

哥本哈根協議

2009/12/7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「全球氣候變遷會議」歷時13天,逾190個國家與組織參與,甚至有119個國家的領導人親自出席其中部分的會議,進行關鍵性的協商。最後卻在紛紛嚷嚷中,只達成一個不具法律拘束力的「哥本哈根協議」。

在協商過程中,美國總統歐巴馬和中國總理溫家寶一度翻臉鬧僵,原因是中方不同意讓國際檢驗開發中國家的減碳成果,美國則堅持訊息透明才能確保彼此信守承諾,雙方不歡而散。結果在閉幕前,美中巴西印度南非才召開閉門會議,提出這份三頁的哥本哈根協定,交由大會討論。至於用來接替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,一份能設定全球溫室氣體減排目標,以及強制履約機制,同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定,則被推到2010年11月墨西哥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來完成。在13天會議過程中,唯一具體的結論是,到2020年之前,已開發國家每年將資助1000億美元,幫助窮國應對氣候變化,協定生效後就能夠動用。

「哥本哈根協議」表面上對於「制訂全球氣溫上升幅度之上限」、「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」、「提供開發中國家經濟援助」等三大議題都有結論,但事實上並未取得與會各國完整的共識。

以第一個議題而言,協議拍板的氣溫上升上限目標為攝氏2度,將許多開發中國家所要求的攝氏1.5度,列為「長期考慮目標」,當然引起各個瀕臨滅絕的島國嚴重不滿。關於第二個議題,對於碳排放的減量具體目標則留到2010年1月31日之前決定。只有第三個議題,算是稍有具體結論:未來將成立一個「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」,要求已開發國家需在2010年至2012年這三年內籌集300億美元,且在2020年之前籌足至1000億美元,提供給開發中國家對抗氣候變遷。然而協議中並沒有提到那些已開發國家應依何種比例提供資金,也沒提到那些開發中國家依何種條件可獲得援助,未來能否實現猶未可知。

全世界的氣候異常,原本希望能透過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的「全球氣候變遷會議」找出一個挽救地球的方法。歷經13天談判、抗爭、角力,大會主席19號終於敲槌宣布,哥本哈根氣候會議正式閉幕。大會最後倉促端出由美國,中國,印度,巴西,南非五國所提的哥本哈根協定,只規範未來必須把全球地表溫度上升,控制在攝氏兩度以內,但對於減碳標準則沒有規範,同時協定也不具法律效力。空洞的內容遭到波利維亞,古巴,蘇丹,委內瑞拉等國強烈反對,無法獲得一致通過,因此只能以take note的說法妥協收場,並且立刻生效。雖然避免全盤破局的難堪,但實質上沒有任何成果。

哥本哈根會議反映了人類貪婪、自私的一面,也顯示聯合國這個龐大的組織,仍是被強權把持。人們雖然在理智上都知道要合作才能謀求永續發展,雖然在道德上都知道要幫助比較弱勢的國家,但是任何議題,一旦涉及自身利益時,這些理智和道德立即被拋到九霄雲外。因此,在兩大碳排放國沒有誠意落實減碳行動,全球各國又各謀己利的情勢下,哥本哈根會議這種全球大拜拜,開一次會就增加相當於肯亞全國一年的碳排放量,真要落實節能減碳還是少開為妙。
(整理自網路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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